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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交会出台股权众筹监管新规

2015年11月10日 13:30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 

  美国证交会(SEC)日前通过股权众筹监管新规,为华尔街小投资者打开了分享创始企业股权收益的“大门”。新规规定,普通投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众筹购买创始公司的股票。

  此前美国法规允许拥有超过100万美元资产或者至少连续2年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成熟投资者购买创始公司股票,但却将普通投资者拒之门外。而新规允许年收入在10万美元或者净资产在10万美元以下的普通投资者投资创始企业,投资上限为他们年收入或者净资产的5%,两者之间取最大者为上限。年收入或者净资产在1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者的投资上限为其年收入或者净资产的10%,但在为期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

  新规还规定,创始企业通过众筹募集资金的上限为每年不超过100万美元,这些创始企业不必在SEC注册;但是,这些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企业运营的细节资料,包括如何使用资金、企业管理人员的名单以及公布持有该公司股份不少于20%的股东等信息。同时,涵盖在新规下的所有股权交易都必须通过在SEC注册的券商或者基金来完成。SEC要求,除部分额外豁免情形外,这些众筹股权禁止在1年内转让。

  据悉,这项新规将在未来6个月内付诸实施。分析人士对此褒贬不一。反对者认为,创始型企业本身就具有较大的运营风险,而小投资者又是投资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这项新规可能会埋下金融市场不稳定的隐患。但支持者认为,新规既为普通投资者创造了“生财”之道,又为那些资金不足的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是双赢的政策。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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