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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晒在阳光下 资本市场权力渐次入笼

2015年12月14日 09:58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资本市场制度的笼子正在密密编织中。近期,证监会出台多项规章制度,规范发审、稽查执法权力,通过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信息公开,设立负面清单,将权力置于严格的监管约束下运行。

  针对资本市场廉政风险较高的权力部门、关键岗位,尤其是行政许可、稽查执法等跟市场直接相关的部门、岗位,近一个月来,证监会加强对发审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稽查执法基础性制度建设,规范办案行为,出台稽查办案十项禁令,规定了行政权力究竟有多少、分别是什么、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接受社会监督。

  这确有必要,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深化发展时期,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还存在诸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监管行为还不够规范,这就需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制订行政监察办法,灵活运用行政监察手段,给每一项权力戴上“紧箍咒”,加强对监管转型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再监督,形成相互补充、较为完备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这不仅有利于资本市场监管者更好地履行职能、承担责任,厘清部门、层级之间的职责关系,而且还能屏蔽资本市场权力寻租,加强对监管部门的权力约束,减少监管部门的权力弹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实现监管权力与责任对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范发审权力的同时,监管部门有意直面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在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遏制腐败行为发生的同时,采用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压缩审核权力项目和内容等方式把权力交还给市场,从源头上提高拟上市公司质量,防范欺诈上市风险,规范拟上市公司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权力的规范需循序渐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并非朝夕就能完成,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大力推动市场法治化建设,资本市场的法治,绝不是完善几条制度那么简单,下一步无疑还要跟踪问效,及时对权责、负面清单进行改进和完善,对更多证券期货领域权责清单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进行规范,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行政许可权、稽查办案权、行政处罚权和监管检查权进行权钱交易,利用非公开信息数据谋利、进行内幕交易和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只有不断强化制度约束,才能拥有一个真正公平、公开、公正的资本市场。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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