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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筹划建立全国性纠纷调解组织

2016年01月06日 10:19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证监会投保局副巡视员郑锋昨日表示,目前证监会正积极筹划建立涵盖范围更广的全国性纠纷调解组织,以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专业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郑锋是在参加“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81家证券公司签署纠纷解决工作备忘录”的仪式上作出上述表述的。郑锋指出,资本市场现有的仲裁和诉讼渠道由于专业性和时效性等原因,难以适应投资者的多样化维权需要,这就需要加快建设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当前证券市场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纠纷调解的局面,目前系统内调节机构的设置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行业协会设立调解组织;二是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三是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调解;四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形式。

  其中,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即以投资者服务中心为依托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此次备忘录的合作主要是投资者服务中心与81家证券公司北京地区的327家营业部联合开展的,旨在北京地区试点推出证券纠纷解决小额速调机制。其中,小额速调机制,即针对简易小额纠纷,调解机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等做出调解结果,如果投资者接受该调解结果,争议双方均须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如果投资者不同意调解结果,则调解结果对争议双方均无约束力,投资者可寻求其他救济途径。本次在北京地区试点推出的小额速调机制中明确,由与投资者服务中心签署备忘录的证券经营机构做出明确承诺,在金额5000元以下的纠纷调解中自愿接受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结果并自觉履行。

  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芮跃华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的一家证券金融类机构,是证监会“一体两翼”投资者保护机制的重要一翼,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和解服务。小额速调机制是投资者服务中心借鉴德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经验,在市场机构自律、自愿基础上,探索开展的有利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创新机制和举措,对于突出专业调解的作用,提高投资者维权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多元化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2015年以来,投资者服务中心持续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截至11月份,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接受纠纷当事人申请、证监会系统转办和法院委托等方式,初步登记全国范围内纠纷案件共1470件,争议金额1.25亿元,其中,正式受理200件,调解完结182件,调解成功175件,调解成功率达96%,调解成功的案件,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达1709万元。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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