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注册制改革授权今起实施 真正推出尚需时日

2016年03月01日 07: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有业内人士称,只有在市场情绪乐观的条件下,注册制的推进才可能加快

    今日起,国务院对注册制改革的授权将正式实施。对于注册制,市场存在一些担心。不过,上周五监管层的一番表述,已经让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全国人大做出的授权决定,为启动注册制改革的技术准备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证监会将按程序研究制定专门的部门规章、信息披露准则和规范性文件,系统构建注册制的规则体系。

    “这一工作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邓舸说,在此过程中,证监会将与市场各方充分沟通,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在此之前,新股发行受理和审核工作的规则不变、程序不变。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从3月1日开始的两年内的任意一天都可以实施注册制,但相应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出来,甚至连讨论稿或意见稿也没有看见,所以真正实施还需要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政策所所长王毅在出席一论坛时透露,有关《证券法》的修订在2016年或将没有什么“大动作”,而其中备受关注的股票注册制改革,目前已处于全国人大“二审”的阶段,国务院授权证监会试点后会尽量提速,但今年出台注册制改革方案的可能性不大。

    与此同时,有业内人士称,注册制的落地出台的决定因素,除了具体事务工作的进度外,关键在于整个A股市场是否进入一段相对较长的稳定期或回升期,只有在市场情绪乐观的条件下,注册制的推进才可能加快。

    邓舸则明确表示: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制度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市场的环境和条件。

    市场人士表示,注册制的实施要做好“加减法”,尤其对于发行条件和事前审批要做大量的“减法”。但对信息披露、尽职调查和核查,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信披违规的事后惩处,则要大量做“加法”。(记者 朱宝琛 )

【编辑:种卿】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