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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改善券商风控体系 打造四大核心监管指标

2016年04月08日 2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8日在北京表示,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下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张晓军指出,此次《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订,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比如,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

  又如,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

  对此,华泰证券研究所首席金融分析师罗毅认为,此次监管层设定资本杠杆率为不低于8%,且新规还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相关指标实际都比原有下降一半,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券商的理论杠杆空间,但考虑到新的风险计提标准和当前市场对加杠杆的需求水平,预计行业杠杆水平未来将经历稳步释放的过程。

  自2006年7月证监会发布《办法》以来,中国官方就基本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近年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在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现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

  “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张晓军说。

  据悉,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还包括: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

  罗毅认为,新的风险计提规则从更全面、更系统角度设定风险计提,利于防范系统风险带来的较大冲击,监管新规奠定制度基础,利于证券行业完善健康稳健的风险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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