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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牌后遗症凸显 独董辞职潮再现

2016年12月22日 10:5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尽管二级市场举牌风波有所消退,但资本强势介入引发上市公司内部震荡仍在发酵,首当其冲的就是独董辞职潮。数据显示,近三个月以来,上市公司共发布了86条独董辞职公告,平均每个交易日辞职独董达1.3位。

  有独董透露,独董圈现流行“三不”说法,“不去治理不规范的公司、不去实控人强势的企业,不去内部人控制的公司”。

  压力骤增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以来,监管趋严加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频繁,产业资本和险资强势介入引发管理层变动,为公司治理埋下隐患。而独董的履职却多方受限,倒逼独董避险退出董事会。

  张锋(化名)日前辞掉了深圳一家民营上市公司独董一职,现任职的三家公司都有国企背景。“国企治理规范、安全系数高。”张锋说,“独董圈现在流行‘三不’说法,不去不规范的公司、不去实控人强势的企业,不去内部人控制的公司。”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超过28位独董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其中,24位独董的处罚原因涉及公司财务数据造假,12位由于公司其他方面信披不规范受到连带处罚。

  何林(化名)是某高校的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四家上市公司独董。何林指出,经过2013年和2015年两波清理,独董已经形成“高管、财会、律师、学术”四大派系。目前证监会处罚重点在会计造假,相对于其他三类任职群体,有财会背景的独董尽责义务更高,监管惩罚力度更大。考虑到这个因素,何林不久前向一家被险资入主的公司提出辞职。

  何林的话也说出了不少独董的心声:“主要是入主的险资比较强势,进来之后很多流程不规范。比如,提出临时议案要求表决,不给独董留出足够的调研时间,或用各种借口推脱不提供相关材料。感觉公司迟早会出事,不如趁早离开。”

  一位兼任独董的法律专业人士透露,非财会背景的任职群体也感受到监管的压力。“一旦发生财务造假,不仅公司要罚,有财会背景的独董要罚,律师、行业专家这些缺乏财务知识的独董同样要被罚。监管机构觉得这些独董没有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进行认真审查。这给独董带来了很大压力,大家更加审慎地选择任职公司。同时也要抓紧熟悉《公司法》、相关上市规则及相关会计知识。”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发现,多数独董对处罚结果提请了行政复议。其中,最常见的申辩理由是,日常履职中已经实施了多项措施,但由于专业限制对涉案系统性隐蔽的造假和违规行为并不知情,请求免责或从轻处罚。

  但这些行政复议绝大多数未获通过,证监会在回复意见中多次强调,不知悉、未参与财务造假,或者缺少专业背景而依赖中介机构的判断,不是免责理由。

  独董难“独”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资本市场举牌、并购重组趋于活跃,各路资本诉求多元,给公司经营和治理带来很大冲击。“资本的强势介入引爆了这波辞职潮。但在这种动荡的市场环境下,独董不是应该在稳定公司治理、平衡股东利益、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吗?现在纷纷避险退出,值得深刻反思。”

  在独董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CEO黄越看来,身兼多职难兼顾是独董难发挥真正作用的重要原因。“每年参加交易所独董培训班的人很多,目前拿到独董任职资格证的人数就超过两万八。但真正有履职经验的独董不到七千。”黄越指出,“上市公司希望找有经验且具备专业背景的独董,目前平均每位独董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的职位,四五家也不在少数。”

  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丽勇律师现任两家上市公司独董。他告诉记者,两家上市公司每年需独董参加的会议多则十几次,少则也有四五次。“就算再少,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两次董事会也是底线。独董虽然可以通过通讯方式参会,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参会,会议资料都是需要时间消化,兼职的独董太多不大可能对公司有较大投入。而现场参加会议可以和其他董事、股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是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起不到的效果。”

  “有的独董开会,只是举手同意然后签字,不发表意见。我见过任职三年没有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独董。”何林说,“可能是碍于大股东的情面,也有可能是对某些专业业务不熟悉,或只是挂个名没有花心思在公司运营管理上。”

  何林指出,即便是独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遇到某些强势的实际控制人还是显得无能为力。今年11月15日,南玻A爆发高层集体出走的事件。随后在新的董事会选举中,两名独董用投弃权票表达了对新任高管的意见,理由是在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辞职的情况下,如果由金融背景的股东董事代为履行首席管理官职责,难以判断能否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但董事会还是以五比二通过该议案。

  姜丽勇指出,独董是任命产生,独董与任命的股东间可能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对独董的独立性有一定影响。谁任命我,我就一定程度向谁倾斜,成为一种常见的默契。”

  或将破局

  自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以来,近年来先后有乐山电力、莲花味精、伊利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独董就企业资金运作、股权转让等方面的决策提出了反对意见。

  在“宝万”之争中,独董华生连续在相关媒体发表长篇文章质疑“宝能系”与华润集团,并通过微博等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看法。华生的发声也被视为是独董谋求独立话语权、不再只当“花瓶”的标志性事件。

  “宝万之争令上市公司充分认识到独董的重要性。当董事会高度分化的时候,独董手里的几票就变得很关键,争取到独董支持可能就意味着掌握了董事会。”姜丽勇指出。

  黄越指出,一个明显的趋势是,上市公司对任职独董的要求呈现多元化。不仅希望独董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作用,更希望借助独董专业背景推动公司在技术、管理、资本等方面的运作。“有些独董在某些领域有重大研究成果,正好是上市公司亟需突破、完善的技术;某些上市公司融资的时候,希望独董帮忙牵桥引线等。有好几家上市公司因为这方面需要前来接洽,让我们帮忙推荐合适人选。”

  与此同时,独董的数量围城正在打破。黄越表示,股转系统正积极鼓励和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引入独董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创新层的企业近千家,一旦实施独董制度,原有七千多有履职经验的独董肯定不够。上市公司选人的观念将逐步扭转,有助于改善独董身兼多职的状况。

  南玻A前独董张建军指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不管是现有规则、监管机构等都将独立董事定位于监督者。保证信息披露制度的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姜丽勇指出,对于独立董事制度而言,其保持旺盛生命力和有效发挥的核心是“独立性”。有关机构可以考虑由第三方例如交易所根据专业、学历、行业、地域等指标,筛选合适独董候选人纳入数据库,通过抽签选出独董。这样可以更好地确保独董任职的独立性。实习记者 张晓琪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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