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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多管齐下严惩ST慧球违规行为

2017年01月10日 14: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ST慧球持续信息披露违规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在这一事件中,违规者毫无顾忌,公然挑衅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上交所对ST慧球的监管函中使用了“儿戏”一词。事件相关责任方的所作所为形同儿戏,但旁观者都能感受到这一事件非同儿戏的沉重分量。分析人士表示,对于ST慧球的违规行为,必须严加监管,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ST慧球董事会所提的所谓“1001条议案”以及随后的网络泄露事件,不仅仅是公司治理层面的问题,也不仅仅是逻辑混乱的胡言乱语,更是对市场监管的公然藐视,是对《证券法》、《公司法》等监管规则的公然践踏。ST慧球事件的主要矛盾和要害之处已从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失范、侵犯股东权益升级为对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一次挑战。这一事件如不能得到妥当处置,无疑将对市场监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构成重大伤害。

  公开信息显示,监管部门正在就ST慧球事件展开进一步监管行动。上交所第一时间对ST慧球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上交所监管部门表示,从ST慧球本次严重违规情形看,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的混乱状态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少数人操纵董事会肆意违规,相关董事违背最基本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丧失基本的职业操守,突破守法底线,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的混乱状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前,上交所已就ST慧球及相关责任人的诸多违规事实发出纪律处分意向书,目前正在履行相应程序。上交所将结合本次违规事实,与前期违规行为一并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广西证监局已再次对ST慧球立案调查,并已向公司相关董事发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

  专家认为,从目前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来看,对ST慧球及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处罚可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可以以股东身份持股行权。除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表决权外,投服中心可以根据公司法征集投票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股东派生诉讼,或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提起证券支持诉讼。投服中心还可以联系当地证监局到公司进行现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是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层面。交易所可以做出纪律处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除公开谴责外,交易所还可以公开认定相关人员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将违规者清除出上市公司。

  三是证监会的行政监管层面。证监会已再次对ST慧球立案调查,未来可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改正等,还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市场禁入,将害群之马彻底逐出市场。

  如果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显示ST慧球及相关责任人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司法部门和相应的司法程序应及时跟进,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初,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到证监会稽查局、稽查总队进行工作调研时表示,稽查部门要切实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逮鼠打狼,敢于亮剑,依法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切实防范资本市场风险,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这一讲话重申了证监会严厉查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惩市场害群之马的严正态度。监管部门对ST慧球事件的亮剑,也将震慑其他有意利用证券市场攫取非法利益的潜在违规者。记者 周松林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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