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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持股行权试点将扩展至全国范围

2017年04月14日 18: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

  证监会介绍,持股行权工作是证监会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创新举措。持股行权试点自2016年2月开展以来,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实施主体,累计向试点区域170余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提出建议380余条,现场参与26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持股行权试点工作评估情况和投资者调查,试点工作效果显著,市场各方反应积极,也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

3月7日,成都某证券交易大厅内的老股民们正在谈股论经。当日,中国沪深股市继续冲高,其后沪指震荡回落盘整,一度翻绿,但在券商、银行、石化双雄等权重股的带领下,尾盘拉升。截至收盘,沪指报2897.34点,深成指报9703.83点,沪深两市共成交4787亿元人民币。<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忠俊 摄
股市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

  近日,证监会批准了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明确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从而涉嫌侵害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和救济权等权益的事项,积极行使建议权、质询权、诉讼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权利,探索通过征集投票权的方式,行使提案权、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有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权利。

  证监会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扩大持股行权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定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营利为目的,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同时,为有效防范工作风险,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内部、外部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程序和标准;强化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等配套措施,严控知情范围,审慎选择行权事项,推动持股行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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