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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重点查处五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08月11日 21:0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上海8月11日电(记者潘清)进入2017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记者从11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了解到,上交所重点查处五类信披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恶性违规案件受到处理。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决定11份、通报批评决定19份、监管关注决定33份,涉及上市公司33家;共处理79名“董监高”、15家股东以及两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96人次。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对五类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首先,从严惩处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乱象。针对个别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将上市公司异化为资本运作平台,采用违规手法谋取不当利益,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乱象,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加大相应惩戒力度,查处了ST慧球蓄意编造并擅自泄露不符合规定的股东大会议案等一批典型案例;

  其次,严肃查处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上交所进一步加大财务信息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中电广通会计处理不当虚增收入等一批财务信息披露违规案件;

  第三,从严处理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行为。今年以来上交所针对违规减持行为共处理案件12件,其中对涉及多项违规、违规情节严重的冠豪高新、江河集团等公司股东或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

  第四,严格规范上市公司不当停牌行为。对于个别公司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停牌后,未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披露重大事项实际进展,连续以各种理由长期停牌、涉嫌滥用停牌权利的行为,上交所进行了严格追责;

  第五,将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纳入问责范围,先后对北部湾旅、君正集团等停复牌操作中存在重大业务操作失误的情形予以监管关注。

  目前,上交所纪律处分实施已形成一套严格完整的制度安排。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交易所又着力完善了三方面制度:

  一是完善听证制度,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罚责相当,精细化当事人责任区分标准;三是强化事前培训和提示,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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