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证监会专项公示首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

2019年07月26日 2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6日在北京表示,证监会近日对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专项公示。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共629个,其中人员563名,机构66家。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浩 摄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高莉是在当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如是表述的。高莉指出,专项公示依托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此举有助于震慑违法失信主体,增加失信成本,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有利于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增进各类主体诚信意识。

  2018年7月1日,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确立了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市场禁入、证券期货犯罪、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拒不执行生效处罚决定及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场反映强烈的其他违法失信信息。

  此次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包括: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信息、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主体,因拒不配合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的主体,到期拒不执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主体等。

  高莉进一步指出,以后公示主体信息将按月不断更新。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专项公示期为一年,自公示之日起算。如果公示主体对公示信息存有异议,可向各证监局提交信息更正申请。(完)

【编辑:陈海峰】

>证券频道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