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开庭宣判“3·10”跨国、跨境电信诈骗案件
8月29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进行公开宣判。中新社发 杨伏山 摄
在8个系列案件中,56个被告人共实施诈骗360多起,查明的被害人180多人,诈骗得款高达人民币1556万余元。被害对象涉及广东、山西、浙江、江苏、甘肃、重庆、新疆、云南、四川、贵州、河北等十余个省市地区。厦门中院经过审理,根据各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数额、次数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均属从犯等量刑情节,分别判处二年三个月以上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张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