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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4月起将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

2014年03月11日 17: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行人对信号灯视而不见,在车辆中穿行,与车辆争抢道路。 刘新 摄
行人对信号灯视而不见,在车辆中穿行,与车辆争抢道路。 刘新 摄

  3月1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一交通路口,部分行人对信号灯视而不见,在车辆中穿行,与车辆争抢道路,对其所照成的交通安全隐患浑然不知。据介绍,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中国式过马路”等13项行人交通不文明行为给予5元至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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