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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医生”被院方解除聘用合同 拒签字认可
职代会现场,职工代表一致表决,同意解除兰越峰聘用合同。周洪攀 摄

中新网绵阳5月6日电 (记者 周洪攀 杨超) “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同意解除兰越峰聘用合同。”6日下午,四川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走廊医生”兰越峰旷工事件作出处理。

“从2014年1月29日至5月5日,兰越峰已连续旷工66天。”在当天的职代会现场,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陈斌通报“走廊医生”兰越峰相关情况时称:因患者多次投诉,从2012年2月28日至2014年1月,医院先后7次向兰越峰发出待岗学习书面通知,但其一直未到指定地点待岗学习。

陈斌介绍说,2014年1月28日下午,院方、涪城区卫生局、剑一社区、物业等各方工作人员一起到兰越峰医生家里,向其送达了《关于兰越峰同志到超声科上班的通知》,告知其应从2014年1月29日起到超声科上班。随后,医方先后七次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但兰越峰却一直未到岗,没有为任何患者进行超声检查、诊断,没有任何工作记录,也没有任何其它实际工作记录。

“我们院方一直采取以人为本的态度,不抛弃、不放弃,尽可能感化兰越峰,促使其早日重返工作岗位。”陈斌告诉记者,鉴于此种情况,院方最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当天的职代会上,应到代表105人,实到88人。88名代表一致同意解除兰越峰聘用合同。“这下心情放松了,不再为兰越峰‘捣乱’而耽误工作。”职工代表潘学芳说。

职代会结束后,院方将会议决定送达到依然在走廊上的兰越峰手中,但“走廊医生”拒绝签字认可。(完)


发布时间:2014-05-07 11:25:16 【编辑: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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