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方广云一审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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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方广云在庭审现场。当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安徽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由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方广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人民币。方广云当场表示不上诉。方广云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12年底,当地12名村民实名举报其“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方广云因此被称为“合肥房叔”、“房老虎”。
中新社发 张娅子 摄
发布时间:2014-12-26 10:51:33 【编辑:陈静】
合肥“房叔”方广云一审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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