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一审判处被告罚金160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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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一审判处被告罚金1600万
2009年06月02日 17: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宣判现场。
图为法庭向各被告送达判决书,被告人李大宏在送达判决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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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云南省澄江县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阳宗海污染事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锦业公司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一千六百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李大宏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李耀鸿、金大东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各处罚金十五万元。中新社发 刘丹 摄

【编辑:康登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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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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