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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斗士”刘贵喜离世 生前感动台湾

2011年09月07日 23: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生命斗士”刘贵喜离世生前感动台湾
刘贵喜 资料图 图片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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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长沙9月7日电 (记者 傅煜)与4种癌症坚强抗争10余年后,被誉为“大陆感动台湾民众第一人”的湖南女子刘贵喜憾别人世。6日晚,其遗体按生前遗愿捐赠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记者7日从湘雅医学院获悉,刘贵喜是由于癌细胞转移至骨头而不治,早在8月她就委托家人与该院签署了《个人生前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符合“自愿、无偿”的捐赠原则。在刘贵喜去世的9月4日,她还向长沙某眼科医院捐出自己的眼角膜。

  今年44岁的刘贵喜系娄底市涟钢福利企业炉料公司经理,为了帮助残疾人就业,她先后创办了5家福利企业。从1999年开始,刘贵喜接连患上乳腺癌、胆囊癌、骨髓癌和胸腔癌4种癌症,却以惊人毅力始终坚守工作一线,投身公益事业,以不屈的人生荣获“全球热爱生命奖”、“和谐中国2007最具影响力的杰出人物”等10多项殊荣。

  2010年5月22日,刘贵喜前往台湾参加第十三届全球热爱生命奖章得主系列公益活动。媒体见面会上,马英九特意安排刘贵喜与他同排就座,盛赞她为“生命斗士”,顽强精神令人感佩。刘贵喜也因此成为台湾媒体眼中“中国大陆感动台湾民众第一人”。

  谈及母亲与癌症抗争的过程,刘贵喜之子张金中告诉中新社记者,“虽然每年都有好几个月在医院接受治疗,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关心身边那些残疾人,或许这为母亲转移了一些不良情绪,在忙碌中增强了抵抗力。”

  张金中回忆说,获知汶川地震,当时卧病在床的母亲硬是不顾自己病体,在亲人的搀扶下参与了救灾活动。“看到灾区那些无助的伤残人员,母亲当时就萌生了死后捐献遗体的想法。”

  刘贵喜的这一想法起初遭到家人强烈反对。“按传统说法,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如果捐赠,就是对长辈的极大不敬。但母亲总说,‘要将自己生命的余热发挥到极致’,家人硬是说服不了她,只好妥协。”张金中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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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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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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