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一通缉女未婚产子 流落街头被警方查获

2011年09月15日 14: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因援交案被通缉的19岁蔡姓女子,逃亡期间与男友同居产下未满月男婴,却被男友抛弃,她14日凌晨抱着男婴在嘉义市区超商,身无分文又无家可归,被警方查获,因男婴生父不出面,蔡女的家人又不愿照顾男婴,警方先将男婴交由社工安置。

  “拜托警察先生,帮我照料小孩”,身高150厘米、重60多公斤的蔡女,昨天抱着男婴走进嘉义市第一警分局长荣派出所,所长苏逸亮一眼就认出她是过去在新南警派出所被查获的援交“恐龙妹”。

  警察昨天凌晨巡逻行经民族路某超商,发现蔡女抱着婴儿坐在超商里,身旁放着行李,追查发现未婚的蔡女是检方发布的儿少性交易案件通缉犯,她未替男婴申报户口登记,又不肯说男友身份,只说男友有家庭,不可能照顾她及婴孩。

  她说,家中经济全靠祖父母老人津贴,她是被姐姐上网媒介援交,后来与有妇之夫同居产下男婴,男友抛弃她,她身无分文,父母及祖父母都年迈,不肯收容她们母子,才流落街头。

  警方通知蔡女住在嘉义县水上乡的父母,他们都不愿照料男婴,只好通知市府社工安置;社工说,婴儿身体健康,暂委托保母照料,并转报嘉义县府社会局辅导安置。蔡女随后被解送地检署,检方责付女子的父母看管。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婷婷】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