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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女子与姐夫多次偷情遭姐姐提告 被判刑赔钱

2011年11月24日 1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名林姓男子与小姨子发生婚外情,两人通奸超过10年,睡遍高雄市饭店、汽车旅馆,直到林男发现小姨子也“劈腿”其他男子,决定向妻子自白忏悔,并将上旅馆开房间的“偷情性爱日记”交给妻子,总计有547次。

  50多岁林男与张姓妻子结婚多年,却从2000年起陆续与当时40岁小姨子发生性关系。2005年林妻发现丈夫与妹妹通奸,选择原谅两人,要丈夫2选1并不得再犯,两人也承诺不再来往,私下却仍暗通款曲,林男还陆续拿1000多万给小姨子。

  去年10月林男发现小姨子与其他男人有染,他不甘被劈腿又损失金钱,当晚向妻子自白,并主动将“偷情性爱日记”交给妻子。林妻得知妹妹违反承诺,决定提告,向妹妹求偿100百万元。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依通奸罪,将小姨子判处1年6个月。民事部分6月判决妹妹应赔偿7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给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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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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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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