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防务部门:眷村改建制度已法制化

2011年12月19日 0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防务部门18日说,老旧眷村(1949年起至1960年代,为安排自大陆各省迁徙至台湾的的国民党军及其眷属所兴建的房舍)改建制度已法制化,在法律规定内维护原眷户权益,是防务部门一贯立场。部分“台贸八村”原眷户提出眷村改建辅助购宅款过低等诉求,于法无据,碍难办理。

  防务部门18日深夜发布新闻稿指出,“台贸八村”原奉台当局“行政院”于2004年核定迁购“寿德国宅”,但2004年起,防务部门多次办理改建座谈会并实施意愿调查,都未达全村3/4以上同意改建的门坎,所以未办理改建。直到2007年8月,通过全村1/2联署后,重新启动改建程序。

  防务部门说,“台贸八村”部分原眷户在“总统府”前诉求眷村改建辅助购宅款过低,并陈情原地改建。防务部门之前曾四度向全体眷户说明改建权利及义务,改建过程都依法办理。

  防务部门指出,为避免眷户误解法令,也于今年11月18日派员再度拜会陈情的眷户代表,但他们不满辅助购宅款金额过低,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防务部门说,台军老旧眷村改建工作已执行多年,相关制度都已法制化,有关眷村原眷户可获得的辅助购宅款金额,都依法核算,并无可弹性调整的空间。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郭思远】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