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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有新欢 台一男子将其囚虐35天被判9年

2012年10月18日 1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新北市王姓出租车司机去年11月,因不满女友分手且另结新欢,除动手殴打前女友,更骗称要谈和解,强行载她并扛回住处,用铁链等物捆绑她手脚,拘禁长达35天,甚至性侵。板桥地院昨(17日)依强制性交、拘禁等罪判处王男9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王姓司机(39岁)跟被害女子(24岁)在网络聊天室认识并同居,去年5月因被害人提分手,和沈姓男子交往,王男动手打被害人,被害人因此提告并声请保护令获准。

  去年11月5日凌晨,王男联络被害人谈“和解”,但吃完早餐,王男却骑摩托车强载她返回中和住处,被害人不愿上楼,王男则扛她进房间,不让她离开。但王男外出购物,则用铁链、童军绳将被害人手脚绑在床脚。

  去年11月22日早上,被害人趁王男外出,挣脱后将房间反锁,试图联络沈男,但王男返回发现斥骂,被害人只好开门。自此,王男更捆绑并性侵被害人,还用胶带封她的嘴,两人睡觉时则绑在一起。直到12月9日凌晨,被害人再趁王男外出,挣脱绳索向对面房客求援才获救。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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