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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四项对台海运惠民政策措施

2012年10月18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电 中国交通运输部18日对外披露,在海运领域出台四项对台惠民政策措施,将更好地服务两岸经贸大发展、大合作的格局,帮扶两岸直航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增进两岸民众的福祉。

  惠民政策内容包括:

  一是增加两个直航港口,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增加烟台港蓬莱港区、深圳港大铲湾港区为两岸直航港口(港区)。至此,大陆共有72个直航港口,两岸共有85个直航港口。

  二是深化两岸搜救合作,共同建设平安海峡。建立了两岸海上搜救联系机制,现阶段大陆指定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为两岸搜救联系窗口,台湾指定中华搜救协会为两岸搜救联系窗口。这有利于双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统筹协调两岸搜救资源,有力保障两岸海上航行和人身、财产、环境安全,共同维护海洋权益。

  三是强化“打非治违”,巩固直航成果。在前期调查和处罚10多家违规经营两岸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两岸运输、为不具备两岸运输资质的船舶提供船舶代理或港口装卸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对外国企业、经营组织和自然人非法从事两岸运输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两岸海上直航成果由两岸直航企业和货主共享。

  四是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确保直航企业得到实惠。决定建立并实施两岸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完善集装箱舱位出租、互换备案制度,对未经批准以租赁舱位等任何方式经营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从根本上遏制“零运价”、“负运价”等恶性杀价竞争行为,促进两岸集装箱班轮公司理性经营、依法经营,使直航企业得到实惠,从而帮助两岸班轮公司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全球航运形势的挑战,平稳渡过难关。

  自2008年底两岸“三通”正式启动以来,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了18项对台惠民政策措施,显著提升了运输服务能力,截至2012年6月底,两岸海上货运量累计完成2.2亿吨,集装箱运量近600万TEU,客运量550万人次,为两岸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对增进两岸民众福祉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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