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阿嬷好心办坏事 偷轮椅送贫穷残障青年触法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高雄市70岁的许姓阿嬷在私人养护中心担任养护工期间,看见20岁四肢残障清寒青年买不起轮椅,心生怜悯,由于没钱助人,竟涉嫌到医疗用品店窃取轮椅转送给他,被警方根据监视系统查获送办。
侦办此案的高雄市警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所长高传成发现,老阿嬷因同情心而偷窃轮椅送给不认识残障病患,其情可悯,但用错方法,最后自掏腰包4500(新台币)元买下轮椅送给该身障青年,但许妇触法还是得依窃盗罪嫌函送法办。
这名许姓阿嬷在20多年前与丈夫离异,独子又因做生意失败离家到北部生活,她一人独居在高雄市鼓山区,先前受雇苓雅区圣公妈庙附近养护中心照顾老人,每月靠10000多元看护费用过日子。
在养护中心工作期间,见20岁唐姓青年由于出生时脑部缺氧,导致手脚残障无法行走,家境清寒,原本使用的轮椅损坏买不起新的,许妇心中不由得燃起同情心。
后来,养护中心嫌许妇年纪大而不雇用,她虽失业还是非常惦记该名青年处境,无奈没钱买新轮椅送他,3天前的晚上,许妇刚好走到四维路医疗用品店前,看见摆放在骑楼轮椅没人看管,即顺手推走,一路推到附近养护中心送给唐姓青年使用。
苓雅警分局成功路派出所所长高传成、警员王家祥据报,调阅附近路口监视器发现许妇一路推着轮椅画面,找到养护中心,追问得知许妇为做善事竟涉嫌偷窃,虽然警方同情其动机,但做法不当,还是得依法送办并请求检察官、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转任律师赵家光表示,窃盗案件虽然是非告诉乃论,不是被害人原谅、不提告就可了事,不过许妇动机良善、情有可原,警方依法必须移送法办,但检察官可视情况予以微罪不举处分不起诉或则声请简易案件由法官判处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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