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留日女生遇害案求偿无门 民意代表提修法补助

2013年04月30日 1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地区留日女学生林芷滢、朱立婕去年初在东京惨遭同为台湾男学生杀害,台湾“立法委员”林佳龙提案修新法规定有关境外台湾人被害身亡,只要被害人于台湾地区设有户籍,遗属得申请扶助金20万新台币,由于林芷滢的日文名字叫百合,这个条款被称为“百合条款”。

  去年1月初,留日女学生林芷滢、朱立婕在东京惨遭凶嫌张志扬杀害,张嫌逃亡前往名古屋时落网,但警察搜身不严,张嫌拿出预藏尖刀刺颈死亡,事实真相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全案也因加害人死亡而侦结。

  由于命案发生在日本,不适用台湾现行被害人保护法,死者家属求偿无门,透过林佳龙提“犯罪被害人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依新法规定,台湾人境外被害身亡,只要被害人于台湾地区设有户籍,遗属得申请扶助金20万,并溯及2011年12月9日以后死亡者,也适用日本遇害的两名女学生。

  被害人林芷滢的父亲林锡烟说:“两个天使的牺牲,将随着百合条款永存世间,是永恒、无价的”;林芷滢的妈妈林陈美惠则说:“不想去谈补偿,女儿生命无价, 能补偿什么?能换回孩子的命吗?只希望把女儿的爱散布出去就好”。林家将把扶助金20万元新台币全部捐给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  

【编辑:官志雄】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