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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与日本开渔委会 决定渔业协议10日生效

2013年05月08日 0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外事部门昨晚(7日)表示,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委员会昨天召开第1次会议,双方依协议修改内部法令,并都将于10日完成,开始施行。

  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协议4月10日签署,双方协议常设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委员会,首次会议在台北国宾饭店召开,台湾地区由亚东关系协会参事张仁久担任团长,日本团长则由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总务部长冈田健一担任。

  台外事部门发布新闻稿表示,双方在会议中确认依协议,修改相关法令,各将在10日完成并开始施行;会中双方在若干相关议题的意见虽仍有差距,但对协议持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应持续协商,共同致力落实协议。

  台外事部门说,双方认为渔业委员会是台湾地区与日本沟通重要平台,同意在1年内召开下次委员会。

  外事部门表示,双方基于“‘主权’不能分割,但资源可以分享”理念,以对话取代对抗,积极协商并达成共识,在对等互惠原则下,搁置争议,相互尊重合作,共享渔业资源,并致力维护东海和平稳定,为和平解决争端创造重要的成功先例,台湾地区与日本都认为具历史性重大意义。

  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委员会台湾出席代表包括张仁久、“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长”沙志一,两人也是渔业委员会委员;其他与会的台外事部门、“海岸巡防署”、“渔业署”人员及渔会代表担任特别委员。

  日本出席代表有冈田健一及交流协会本部总务部长小松道彦,两人也都是渔业委员会委员;水产厅次长宫原正典、外务省、海上保安厅及冲绳海区渔业调整委员会人员担任委员会特别委员。

  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委员会是依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协议规定成立,藉建立制度化协商机制,继续协商双方关切事项。会议并依5月初预备会议共识,邀双方渔业界代表参与讨论,就协议适用海域作业秩序与规范深入交换意见。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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