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厦门市台湾学生大陆就业政策说明会举行

2013年06月04日 14:3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台生由于不了解就业政策,在就业应聘时只能依靠自己摸索,时常“碰壁”。6月1日,为帮助在厦台生更好地就业,由厦门市台联主办的厦门市台湾学生大陆就业政策说明会在厦举行。来自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等100名台湾大学生参加了说明会。

  说明会上,有关部门就台生就业过程中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用工单位应提供的福利待遇及台生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目前在厦门高校就学的台湾大学生共计692人。大陆大学里虽有开设就业规划指导课程,但主要是针对大陆学生,并没有专门针对台湾学生的就业政策宣讲。因此,很多台生对在大陆就业的申请程序、薪资标准、“五险一金”等政策不了解,甚至以为进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就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才符合条件。

  那么,台生在厦就业究竟需要注意什么?

  在获得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资格的台港澳居民的就业问题上,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必须为其办理《就业证》及用工报备;台籍人员在厦办理就业许可时,应提供就业申请表、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及有效复印件、健康证、任职证明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在厦门市就业的台籍人员,按外来员工或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的缴费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且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也明确规定,取得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资格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并与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或聘用关系后,在厦工作期间建立的档案资料可由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并可参照《厦门市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居住证暂行规定》规定的办法申请办理《厦门市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

  有台生建议,有关部门可以为台生召开专门的就业政策宣导会,让他们了解大陆就业政策和社会信息,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指导用人单位了解和运用针对台生就业的政策,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厦门。

【编辑:丁文蕾】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