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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惩罚酒驾入“刑法” 司机拒酒测可强行逮捕

2013年06月18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酒驾新制上路,许多人担忧吃官司拒绝酒测,宁付9万(新台币,下同)罚款,引发外界质疑“有钱脱身,没钱坐牢”,台湾行政机构17日召开紧急会议,达成“破财不能消灾,拒绝酒测刑责照究”共识。

  主持会议的罗莹雪说明,若民众拒酒测,警察现阶段可依“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并强制进行酒测”;如仍拒绝,可报请检察官核发鉴定许可书后,径送医疗或检验机构采集血液鉴定,并移送检察官侦办。

  台湾“警政署”昨晚连夜制定酒驾拒测的标准作业程序,最快今天开始实施,民众拒测不但要面临9万元罚款、吊销驾照3年的代价,警方也将依“刑事诉讼法”,报请检察官同意强制抽血,驾驶最后仍要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警方可对酒驾肇事拒酒测者强制抽血,但并未明确规定能否对酒驾未肇事者强制抽血,使得酒驾民众以为只要拒酒测,付9万罚款即可消灾。

  昨天会议也要求,“警政署”应订定酒驾移送标准流程,并通令台湾警察遵照办理;“法务部”也应通函各地检署严厉执行;“交通部”也将提案修法,不再限“肇事”才强制抽血,驾驶人拒测,不必报请检察官,即可比照准现行犯处理。

  “警政署”随后连夜制定酒驾拒测的标准作业程序,未来警方临检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或语无伦次、开车左右摇晃,拦停后驾驶人拒测,警方会先开出9万元罚款、驾照吊销3年的罚单。

  驾驶人若拒酒测,警方就根据“刑诉法”205条第一项,报请检察官同意后带到医院强制抽血,且不用等报告出炉,就可将驾驶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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