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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努力简化赴台自由行财力限制

2013年07月15日 1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努力简化赴台自由行财力限制
    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台旅会)北京办事处主任杨瑞宗(左)15日下午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

  中新网7月15日电 大陆居民赴台游启动至7月迎来五周年,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台旅会)北京办事处主任杨瑞宗15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表示,针对赴台个人游旅客的财力限额是“一个保障性措施”。他引用前海协会会长陈云林的话称,将正视并解决问题。

  杨瑞宗表示,有关的限制已经在简化。比如个人行游客并不必须出示银行的存款证明,只要银行的流水单盖个章就行了。

  杨瑞宗认为,随着两岸的关系越来越好,双方交流越来越和缓,互相善意释放,这些(简化的)目标都能达到的。

  杨瑞宗引用陈云林的话说,“前进道路上的障碍都不是障碍”。杨瑞宗说,长江一定会向东流,但是中间会有曲折,但是整体是不会变的。有曲折产生的时候,台湾的态度是正视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据台旅会北京办事处消息,赴台个人游的大陆游客应具备以下财力证明之一(最近三年内曾经到台个人游,且无违规情形者,免附。)

  1. 新台币二十万元(约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之银行开立存款期间达一个月以上之存款证明,或最近一个月内账户流水单(须盖有银行章戳)。

  2. 金卡以上(如金卡(Gold)、白金卡(Platinum)、无限卡(Infinite)之彩色扫瞄电子文件。

  3. 年工资所得新台币五十万元(约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以上之薪资所得证明(如:公司开立并加盖公司章戳之薪资证明)。

  其随行之直系血亲及配偶应检附与申请人之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公安开立并盖有章戳之亲属证明或同户者之全户户口簿)。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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