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不耐烦打女子耳光 法院判赔18万新台币
中新网8月7日电 据台湾TVBS网站报道,台湾彰化县一名男子在超市打了一名女子一耳光,女子告他伤害和公然侮辱,法院判决,男子触犯伤害罪,刑期五个月,公然侮辱罪,拘役35天,易科罚金1天1000元(新台币,下同),加起来一共18万。
超市监视器画面显示,女子到超商寄包裹,因为数量不少,又只有一名店员在,后面进来的男子,只好站在旁边等,等了快一分钟,终于买到香烟,但这个时候,他看到女子正在斜眼瞄他,一时火气上来,男子竟然动手打了对方。
男子在超市内,甩女子一耳光,还辱骂脏话,吓坏店员和其他客人,动手打人后,男子也没道歉,扬长而去,女子气得立刻打电话报案,告男子伤害和公然侮辱,一审判决结果,男子的刑期可易科罚金,不过金额高达18万。
刑期换算罚金,一天1000元,男子触犯伤害罪判5个月,加上公然侮辱罪,拘役35天,易科罚金一共18万,这是他一时冲动,为一个巴掌付出的代价。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