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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宣判跨国跨境电信诈骗案 幕后组织者均在台

2013年08月29日 1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厦门8月29日电 (记者 杨伏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开庭依法对一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进行公开宣判。引人注目的是,此案幕后组织者均在台湾,话务窝点和转账、洗钱窝点遍及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四国及广东、重庆等地。

  在当天审结的此系列案中,56个被告人共实施诈骗360多起,诈骗得款高达1556万余元人民币;查明的被害人180多人,涉及广东、山西、浙江、江苏、甘肃、重庆、新疆、云南、四川、贵州、河北等十余个省份。

  厦门中院经过审理,根据各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数额、次数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均属从犯等量刑情节,分别判处他们二年三个月以上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0年12月以来,针对福建、重庆、陕西、湖南等省市相继发生多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件的情况,中国公安部成立专案组,组织各地警方展开侦查。

  2011年3月10日,大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与台湾刑事警察局成立“3.10”联合专案组,将海峡两岸相关电信诈骗案件并案侦查。同年6月9日,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两岸及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国警方统一开展行动,成功摧毁跨国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598名,诈骗数额高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安部部署,厦门市公安局远赴柬埔寨参加对跨国电信诈骗集团的统一收网抓捕行动,并将其中64名大陆犯罪嫌疑人押回厦门立案侦查。该64名犯罪嫌疑人中,8名因涉及未满16周岁或证据不足或有严重伤病等原因,而被依法释放或取保候审。

  今年7月15日至23日,厦门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该系列案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厦门中院称,此系列案系海峡两岸与柬埔寨警方开展国际司法合作,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的成功案例。

  从案件审理中可以发现,这些电信诈骗系列案呈现以下特点:犯罪组织日趋严密,各环节分工精细;犯罪手段模式化、高科技化;大陆被告人多为从犯,且呈低龄化、女性多;被害人普遍缺乏法律常识及风险防范意识,且以女性居多。

  电信诈骗犯罪多发源于台湾,厦门因与台湾一水相隔,近年来逐渐成为电信诈骗活动高发地区。2010年、2011年、2012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分别受理此类案件为16件、30件、36件;今年上半年共受理24件。厦门两级法院对电信诈骗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并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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