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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和8名男子偷尝禁果 母亲收200万和解金撤告

2013年09月24日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新北市一名15岁的初三少女,2年内陆续和8名未满16岁的男友偷尝禁果,少女母亲得知后,带着女儿到警局对这8名少年提告性侵,之后再对这8名少年的家长收取30至60万不等的和解金,至少获得将近200万。少女母亲钱得手后,之后到警局对这8名少年撤告,她向警方说“我看到对方家长都很有诚意沟通,才会撤告。”

  警方表示,今年6月该名妇人带着女儿到警局报案,声称女儿遭到班上男同学性侵,但警方调查后少女和男同学是男女朋友,2人发生关系是两情相悦,少女未遭胁迫。依“刑法”规定这属“两小无猜”合意性行为,是告诉乃论,家长若在一审审判前撤告,对方就无刑责。

  事后社工介入辅导,少女竟对于母亲提告男友完全不在乎,甚至还说“我妈说男人就是罪有应得,叫他们赔钱和解,也是刚好。”据报道,这样的态度让社工和警方觉得案情不单纯,深入追查后发现少女母亲在2年内,也对另外7名少年提出性侵告诉,之后再和解收场。

  警方查出,少女的母亲经营“茶店仔”的有女陪侍卡拉OK店,平日对女儿疏于管教,母亲在得知女儿和8名小男友陆续发生关系后,报警对他们提告提出和解,男方家长都因护子心切而选择愿意花钱和解,平均30至60万元不等。社工和警方怀疑,母亲疏于照顾女儿导致其行为偏除,不排除是母亲放任女儿和男友发生性关系,再趁机提告索赔和解,警方将深入搜证调查。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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