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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胸骚扰女中介 男子赔钱10万台币和解获缓刑

2013年09月26日 16: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林姓男子卖屋,趁机触摸女中介胸部,还辩称视力不佳不慎碰及,二审虽不采信,但以他与女中介和解赔10万元(新台币,下同),判缓刑。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指出,50多岁的林男因要出售妻子名下房屋,委托中介卖屋,去年8月间带着房仲彭姓男业务及1名女业务到场看屋,随后,女中介为了补数据,某日晚间与林男约在出售房屋内单独见面。

  双方讨论结束后,林男与女中介握手道别后,趁机伸咸猪手触摸她脸颊,再用手将女中介的头压至自己胸前,趁机触摸她胸部数秒,还说“你怎么那么瘦”。

  女业务不堪受辱,打电话回公司求助并报警。林男否认性骚扰,辩称自己高度近视,视力不佳,挥手时,因看不清楚而不慎碰及。

  林男指称,他看不清楚距离眼睛50至60公分距离的人脸细部,并提出医院鉴定,两眼近视均高达2000多度,且青光眼已造成视神经病变。

  但其他中介业务员作证,指称林男在可无人搀扶,也没用拐杖,就单独带人上下楼看透天厝,检警也发现林男应讯时,可自行在笔录上签名,且开启侦查庭大门,就自行离去。

  一审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林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以林男已与女中介和解,并赔偿10万元,而判处徒刑3月,缓刑2年。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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