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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门:马英九未指示监听立法机构

2013年10月01日 11: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法务部门30日晚间召开记者会,“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马英九绝无下令或要求特侦组监听立法机构;本案监听均依法定程序声请,与美国水门案截然不同;且本案纯属“立委”涉嫌关说假释的司法案件。

  陈明堂说,马英九上任以来一再要求执法机关杜绝非法监听,如有违反一定依法究办。马英九当然绝无下令或要求特侦组监听立法机构,民进党任意指控马英九监听立法机构,未提出任何证据,绝非事实。

  陈明堂指出,特侦组依法定程序声请监听立法机构节费电话,与美国水门事件私自潜入他人建筑物安装监听器截然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本案起源自特侦组侦查其它犯罪时发现有“立委”涉案,于是循线对相关人员声请监听,是单纯的司法案件。

  针对特侦组监听节费电话,陈明堂说,实务上监听节费电话须声请监听该电话全部线数,否则无法达成监听目的;特侦组只声请一线且未录得任何内容,依常情判断,特侦组应是认为0972号码是立法机构配给私人使用的电话,并不知是节费电话。

  陈明堂也说,台立法机构总机少则数10线,如要监听应要全部监听,但特侦组只声请其中1支,30天届满后又未再声请;初步了解,特侦组并非以立法机构为监听对象,至于有无责任,法务部门的调查小组会作后续处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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