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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法取消“婚姻惩罚税” 民众疑只惠及富人

2013年10月17日 11: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财政委员会昨(16日)初审通过“所得税法”第15条修正草案,夫妻非薪资所得可分开计税,正式取消“婚姻惩罚税”。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许慈美表示,估计约65万户可受惠,每年税收将减少150亿元(新台币,下同),预计今年通过实施,明年5月报税可开始适用。

  现行规定夫妻薪资所得已可分开计税,但非薪资所得要合并计税,合计后税率可能较高,被视为“婚姻惩罚”。去年大法官认定“违宪”,“财政部”昨配合修法,新增夫妻的“非薪资所得”,包含执行业务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财产交易所得等,都可分开计税。

  医师律师可减税

  “婚姻惩罚税”取消,“财政部长”张盛和说,各类所得分开计税,对医师、律师、会计师等执行业务的职业、高股利投资族、薪资少但非薪资收入比重高的高所得家庭最有利;一般只有薪资收入的中产家庭减税效果较不明显。

  至于像是以专业或技艺自力营生、自负成本与盈亏风险的艺人,虽可被视为执行业务所得,不过艺人的个人劳力所得不能移给配偶降低税负,受益不大。至于有经纪公司的艺人或名嘴,收入通常被认定为薪资所得。

  至于稿费分项,如记者帮公司写特稿的稿费归到薪资所得;若是专栏作家的稿费,则属于执行业务所得。

  4口之家省51万元

  “立委”卢秀燕指出,此修法并非只对有钱人有利,现在很多民众是自由业,比如夫妻两人是作家跟艺术家,都是执行业务所得,可大大受惠。官员强调:“这是配合先前的规定违宪而修法,并非帮富人减税。”

  “财政部”以有2名小孩的4口之家试算,夫所得净额470万、妻所得净额230万,修法前应纳税额164.94万。若是修法后,妻税率可降至20%、夫降至30%,两人可少缴50.93万的税。

  “双薪家庭福音”

  对“婚姻惩罚税”取消,民众普遍表示肯定。23岁单身的保险业务员郭亚霖表示,现在离婚率高,很多人离婚都是因为金钱纠纷,夫妻的所得税税金分开计算较合理;43岁银行襄理陈女士说:“结婚后常因被公司加薪、投资有赚钱等因素多缴税金,新版政策对双薪家庭而言是重大福音!”

  民众:只惠富人

  但38岁从事服务业的叶先生认为,新税法感觉上仍是对富人较有帮助。他说:最近油电涨价,希望当局提供实质降税措施,不要只是改变一个所得税计算方法。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营运长张芷认为,修法最重要的意义是不会因为结婚而加重税负,回复到跟单身一样的扣除额,这样较符合公平正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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