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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中选会”复议案拟11月5日处理

2013年10月30日 0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台联党”立法机构党团昨天(29日)对台当局选举部门人事同意权案付委提复议,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说,11月5日可望处理复议案。

  将卸任的“中选会”委员11月3日任满,“立法院”会议25日将“行政院”提名“中选会”委员名单交付委员会审查,但民进党团及“台联党”团晚间提复议,“立法院”会议决议另定期处理复议案。

  王金平晚间受访表示,总质询期间增列讨论事项须朝野党团同意,民进党团同意11月5日“立法院”会议可处理复议案,不清楚是否有变数,“台联党”团则尚未讲好。

  中国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受访说,如果11月5日否决复议案,“中选会”人事同意权案最快能在国民党籍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张庆忠排案下,11月11日审查后,若朝野党团同意,可加开会议行使同意权投票。

  他说,就算朝野党团对加开会议没共识,总质询11月19日就结束,结束后就可排投票时间,距11月3日“中选会”委员卸任不会空窗太久。

  “立法院”议事规则规定,复议案须由原案以表决器、投票记名或点名表决时,赞成原决议案的出席“立委”提出,且须具与原决议案不同的理由,经20人以上联署或附议,可于原案表决后的下次会议散会前提出复议动议。

  “中选会组织法”规定,“中选会主任委员”、“副主委”及委员由“行政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委员任期4年,任满得连任1次。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中选会”委员提名名单,张博雅为委员并为“主委”、刘义周为委员并为“副主委”、刘宗德、潘维大、陈国祥及仉桂美为委员。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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