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非法加料隐匿不报反自行销毁 南侨副总百万交保

2013年11月13日 0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南侨化工涉嫌在荞麦面违法添加铜叶绿素钠,又隐匿不报自行销毁。桃园地检署经6小时侦讯,认为南侨公司明知故犯,又急于规避刑责,裁定副总裁李勘文及急冻熟面部总经理周明芬各以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中坜厂厂长纪俊男50万交保,另荞麦面配方研发人员黄正忠(已离职)以20万元交保。

  南侨化工于“大膳抹茶荞麦面”添加铜叶绿素钠,遭桃园县卫生局重罚300万,事后函送桃检侦办。经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县调站及检察事务官兵分两路搜索台北总公司及南侨中坜厂,并带回11名高层人士漏夜侦讯后,昨清晨4时30分许裁定交保。

  检调表示,南侨化工自2003年起就在产品添加铜叶绿素钠,2005年转向统园公司进货,而在2010年9月13日统园就主动发出“品名变更通知书”告知南侨所供应的添加物并非“天然叶绿素”,而是“铜叶绿素钠”,但南侨却明知故犯,继续使用。

  再者,2004年台当局卫生部门(卫福部门前身)以正面表列何种添加物不得使用,2008年11月更明定铜叶绿素钠为着色剂,规定不得使用于面食类相关食品,但南侨委由律师却辩护称南侨仅“添加物超过使用范围”,企图规避“食品卫生管理法”第49条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规定。

  法界人士表示,若依南侨所言系“添加物超过使用范围”,是否意味“老鼠药”、“农药”都可以加入食品中冒充添加物,然后再辩称添加物超过使用范围?

【编辑:郭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