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规定文体人才赴台短期交流不必再申请工作证

2013年11月29日 16: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劳委会”通过聘雇外劳(外来劳工)许可修正案,未来岛外艺文体育人才赴台交流30天内或大专院校邀名人演讲持90天“签证”,不必再申请工作证。

  台当局“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简称“劳委会“)第232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职业训练局”提报雇主聘雇岛外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增订内容包括持入出台湾管理机关核发学术及商务旅游卡的岛外人90天以内入台湾“签证”或入台湾许可,视为工作许可。

  为提升台湾学术艺文或体育活动交流,增订受大专以上校院、各级政府及所属学术研究机构邀请从事演讲或商务技术指导工作及当局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邀请的外籍优秀人才,从事非营利的艺术表演或体育活动,持30天以下的入台湾“签证”或入台湾许可,视为工作许可。

  换言之,未来受上述单位邀请赴台交流的岛外优秀艺文、体育及学术人士,其入台湾许可可视同工作许可,不必再另外申请工作证。

  此外,修正案内容也包含自由经济示范区内的外籍白领专业人士,可以委任或承揽方式赴台工作。针对赴台就学侨外生也有部分松绑,修正案删除外籍生须入学一学期及外籍生须学业成绩优良,始得申请工作许可的规定。

【编辑:李靥】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