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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全国首颁“台港澳专家证”

2014年01月14日 08:3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公务员局获悉,福州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向在榕创业、创新的台港澳地区高级专家颁发“台港澳专家证”的城市。持证者可在购买(租住)商品房、办理驾照、银行开户贷款、出入境等方面享受优厚待遇。

  据了解,“台港澳专家证”分为A、B两类。持A、B类专家证的台港澳专家层次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持B类专家证的专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优先办理出入境证件;参加居住地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使用定点医院台港澳专家门诊“绿色通道”;台商子女教育方面的各项待遇;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按规定办理银行开户和申请按揭贷款;福州市台港澳专家管理办公室提供的绿色通道服务;用《台港澳专家证》及有效出入境证件优先办理住宿登记;作出重大贡献者可获得市政府授予的“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或“福州市友谊奖”。

  持A类证的专家除享受B类专家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待:可一次性办理2至5年期限的“台港澳专家证”(B类证需一年申请一次);可申请购买(租住)商品房、人才公寓;凭证可使用定点医院台港澳专家门诊“绿色通道”,副主任以上医生主治,一人一诊室,收费按普通标准的待遇,大病急诊由医院先行垫付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结算费用;可申报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人选以及中国福州试验区“海外高端人才团队计划”和“海外人才特聘岗位计划”。

  据介绍,福州是全国首个为台港澳地区高级专家颁发“台港澳专家证”的城市,也填补了国内空白。从1994年4月起,国家外专局为应聘来华的外国专家颁发“外国专家证”,这既是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的身份证明,也是办理在华居留许可的必备证件,但是该证的颁发对象不包括来自台港澳地区的高级专家。□本报记者吴亚东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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