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监察委员”称要林毅夫承担“原罪”不公平

2014年01月23日 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监察委员”称要林毅夫承担“原罪”不公平
林毅夫。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台湾《旺报》报道,针对涉嫌“叛逃”大陆的林毅夫案,台湾“监察委员”叶耀鹏、赵昌平22日约询台湾“法务部”和防务部门官员。据了解,防务部门的立场不变,也就是林毅夫“投敌”仍为“继续犯”,将继续追缉;“法务部”则尊重防务部门。不过,叶耀鹏认为,两岸现在已经不是敌对团体,却仍要林毅夫承担当年国共对峙的“原罪”,不公平。

  叶耀鹏、赵昌平调查林毅夫案,22日分批约询“法务部”和防务部门官员,法务部门的官员会后未受访,快速上车离去,防务部门的官员则只强调,“立场没有变”。

  叶耀鹏会后受访时不愿透露相关内容,只说调查过程属秘密。不过他仍认为,防务部门“法理上站不住脚”,还有讨论空间,将会继续调查。

  他认为,林毅夫是个好范例,希望从法理上来探讨,要如何保障人权。他认为,从人道来看,林毅夫是否得一辈子被追缉, 仍有讨论空间。他强调,时代在改变,两岸已签署多项协议,早已不是两个敌对团体,所以林毅夫不应继续承担过去两岸敌对状态时的后果。

  台防务部门官员周志仁则指,“陆海空军刑法”第3条规定“现役军人犯本法之罪后,丧失现役军人身份者,仍适用本法处罚”,换言之,林毅夫法律上的罪名,绝对不会变动,也没有所谓通缉时效的问题。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