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北市出台政策拟放5日产检假 台北市表态支持

2014年03月05日 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新北市出台政策拟放5日产检假台北市表态支持
    新北市政会议4日通过“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自治条例”草案,在陪产假之外,另创产检假5日、陪产检假2日。(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3月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继弹性放假、调整基本工资等重大地方政策之后,新北市政会议4日通过“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自治条例”草案,在陪产假之外,另创产检假5日、陪产检假2日,分别并入病假、事假计算,原“陪产假”也从3日延长为7日。

  这项新政4日立即获得台北市表态支持。台北市劳动局长陈业鑫并表示,必要时将邀集北北基桃(台北、新北、基隆、桃园)劳工主管机关负责人共同研议、同步推动。

  新北市劳工局长谢政达表示,依现行请假相关规定,怀孕劳工无法以产检理由申请病假,即使可以,还要担心影响考绩或遭雇主不利对待。

  为解决部分怀孕劳工无假可请的困境,这次通过的自治条例草案,创设“产检假5日”,这部分并入病假计算,“陪产检假2日”并入不支薪事假。

  至于现行“性别工作平等法”虽规定有3日陪产假,但产程较长或剖腹产,配偶恐无法全程陪伴,因此在自治条例草案中,将陪产假延长为7日,3天支薪、4天为不支薪的事假,明确规定让劳资双方都有所本。

  新北市劳工局劳资关系科长陈圣聪指出,只要设立在新北市的企业或劳雇关系发生在新北市者,即适用这项规定。新北劳工局强调,拟定政策时曾与企业界、劳工界讨论,产检假与陪产检假让劳工多了请假理由,也不会影响全勤;至于并入病假、事假计算,则可降低企业的反弹,不会增加太多成本。

  台北市长郝龙斌4日接受访问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作法,他已请劳动部门积极评估中。陈业鑫则说,“劳基法”等劳工相关法令,并非以劳工户籍地为准则,而是劳工公司地址。所以新北市通过的“性平条例”,如果夫妻工作地各在台北市、新北市,很可能就无法享受这份美意。

  他表示,台北、新北密不可分,很多人跨区通勤上班,以目前法令看来,只能规范到新北市雇主,如果没有当局“修法”或跨县市协调,很可能会引发劳资纠纷或者沦为道德劝说。

  新北市首创产检假及陪产检假,劳动部强调支持,并将审慎研议“修法”。“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刘传名说,虽然“性别平等法”没有产检假、陪产检假的假别,但劳工还是可以用事假、特休假、病假、家庭照顾假等名义请假,当局规定较有弹性,“新北市只是新创了产检假及陪产检假两个名词”。

【编辑:李靥】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