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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苗栗县长胞弟被控窃占公有土地 拒不认罪

2014年03月06日 1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苗栗县长胞弟被控窃占公有土地拒不认罪
    台北士林地方法院5日首度开庭审理刘政池(中)窃占公有土地案。为了避开媒体,刘政池一早就进入法院,庭讯后不发一语离去。(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前台湾苗栗县长刘政鸿的弟弟刘政池被控窃占公有土地案,台北士林地方法院5日首度开庭,刘政池及2个女儿刘冠廷、刘冠余及妹妹刘子莹一家人都到庭,并表示不认罪;刘政池还向法官表示,因起诉卷证太多,无法阅卷完毕,希望法官改期开庭。

  法院5日传唤8名被告到庭,除刘家外,还有刘子莹,涉图利罪阳明山管理处前处长蔡佰禄、承办官员谢文华和李朝盛,以及施做地下室工程的蔡姓包商。

  由于全案复杂,公诉检察官郑嘉欣特别以精美的图表、简报方式阐述刘政池等8人的犯罪事实、经过及所犯法条,还有刘政池如何一步步取得七七行馆建照的步骤,让承审法官和旁听民众一目了然。

  反倒是刘政池向法官表示,因为起诉的相关卷证很多,还没有完全看完,而刘的2名女儿也否认伪造文书。只有刘政池的妹妹刘子莹强调,当初相信哥哥从事合法投资,才会借名给哥哥使用。

  蔡佰禄则表示,他当初是合法建照认定,并无不法。承办官员李朝盛却说,当时他有提出3大疑虑,但负责签核的首长未采纳。

  此外,立案调查的台湾“监察委员”赵荣耀、黄武次痛批,台当局“国产署”未积极收回遭占用的土地,还漠视厂房分割公有地,将“仓库”与“水塔”核准改建成七七行馆,严重怠忽职责,纠正“国产署”、阳明山公园管理处、台北市府3个单位。

  台湾“监察院”也发现,刘政池贷款案有问题,相关人员在贷款案移转过程有无不法。“监察院”将移请“法务部”查处。

【编辑:李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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