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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啃老族”男子偷姐姐家96万 3天花光

2014年03月11日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李姓宅男寄居姐姐家,不满日常被限制花费,趁姐姐和姐夫出境3天,竟偷走家中117万元现金(新台币),除在外租屋并付清1年租金,还购买家电、家具,甚至连续3天到酒店挥霍20余万元,遭警方逮捕时,赃款仅剩21万元。

  李嫌供称,他只是想过过好日子。侦讯后,警方已依窃盗罪嫌将李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21岁李姓男子没工作也没女朋友,每天宅在新北市板桥区的姐姐家里,日常所需全靠姐姐照料。7日上午,李嫌趁姐姐和姐夫出境旅游,且同住的母亲也带外甥回南部省亲,私自找来锁匠,谎称钥匙遗失,打开姐姐卧室门锁,盗走他们中介土地所需的117万元。

  9日晚间,李嫌姐姐返家,发现平时习惯上锁的卧室房门已被开启,存放在抽屉内的大笔现金不翼而飞,随即向警方报案,同时指称本应在家的弟弟,现下落不明,怀疑就是弟弟犯案。

  警方查访李嫌友人,获悉李嫌已在外租屋,遂循线找到中介李嫌租屋的房屋中介公司,进而查出李嫌租屋处。警方昨天下午前往逮人,在李嫌租屋处起出电视、计算机、电视游乐器等大批家电,以及全新的家具、日常用品,李嫌坦承犯案,赃款仅剩21万4400元。

  李嫌供称,因为平时姐姐限制他的花费,不让他购买想要的东西,他只是想让自己过过好日子,所以偷钱在外租屋,并购入大批全新家电、家具和日常必需品来享受。

  警方调查,李嫌在板桥区租下1间套房,月租1万8000元,他除了付2个月押金外,同时1次付清1年租金。此外,李嫌自称从未去过酒店,故连续3天晚上到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高档酒店消费,挥霍了20余万元。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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