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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首次将3名台湾受刑人押解回台继续服刑

2014年03月28日 09: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跨境移交受刑人的相关法令去年7月实施后,台湾法务部门28日将从大陆接回3名台籍受刑人黄木树、胡清石、陈杭回台服刑;这是两岸依据该法令首波从大陆移交台籍受刑人回台,3人将分别再服刑4至14年。

  2007年2月,福建漳州市公安边防掌握情资,指台籍毒贩黄木树企图从大陆运毒回台牟利,公安在厦门往漳州方向的高速公路截获黄,起出大量安非他命成品与半成品。漳州市中级法院依走私毒品罪判处黄15年徒刑。

  澎湖人胡清石在厦门海域走私海洛因、枪支弹药,遭厦门公安逮捕,另陈杭也因毒品案被捕,2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服刑多年后分别减为有期徒刑。据了解,黄木树等3人获准移交回台服刑的原因是皆已60多岁,在受刑人中属于高龄者;且在大陆服刑多年,表现良好。

  台湾法务部门指,法务部门之前已派检察官到大陆会见黄木树等3人,确认返台服刑意愿,具状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许可执行大陆法院裁判”;法院本月中旬裁准,台湾法务部门再交由台北地检署派检察官到大陆执行作业。

  台法务部门表示,在岛外受刑人申请返台服刑涉及刑期转换问题,程序复杂,这次与大陆司法部门合作经验,可为未来移交台籍受刑人铺路。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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