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老太车祸获赔 子女争相赡养法院判财产共管
2014年03月31日 15:30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姓妇人因车祸无法自理生活,小儿子将她接走,取得车祸赔偿金及老农年金,还将她名下土地过户给自己;他的哥哥和三个姐妹要探视被挡门外,便向法院声请共同监护获准,法院裁定由五子女共同管理母亲财产。
桃园地院调查,80岁的林姓妇人和丈夫都久病缠身,原本和大儿子同住;一年多前林妇车祸受伤住院,小儿子私下把她接回家,不让哥哥和姊妹探视。
妇人的大儿子指出,父亲没钱没地,弟弟从没争养过,妈妈车祸受伤后,获得理赔金100多万元新台币,银行也有存款,名下还有土地;弟弟接走妈妈后,拿了理赔金,把妈妈名下一笔土地过户到自己名下,还私领母亲的老农年金,却没把妈妈照顾好,害得妈妈染肺炎住院。
老妇的大儿子说,他和其他妹妹商量后决定共同尽孝照顾,却被弟弟挡在门外,他们只好向法院声请共同监护。
法院审理时,弟弟指哥哥有病在身,不适合照顾母亲,姊妹多已出嫁,根本无力返家照顾母亲,他才会接走母亲照顾,还请外籍看护打理妈妈的生活起居;他否认侵吞妈妈的赔偿金和老农年金,而是拿来请看护和当生活费用,也没有不让哥哥和姊妹探视。
法官认为,四名子女有尽孝的意愿,对妈妈是好事,“任何子女都不该霸占妈妈”,基于妇人最大利益,裁定五名子女共同监护,财产由子女共同管理。
【编辑:李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