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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冤死士兵求偿案 军方全额求偿8800万计划落空

2014年05月30日 10:16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提告向陈肇敏等人求偿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法界人士解读判决书后认为,法官几乎全面采信陈肇敏等人确有违失的证据。军方其实有机会获判连带全额赔偿88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但军方诉讼策略不当,只获赔近6000万元。

  法界人士指出,军方提告“先位声请”是依总额8844万多元平均,向陈肇敏等人各求偿1474万元,“备位声请”则是要求陈肇敏等人应全部连带赔偿8844万多元;所谓“先位声明”、“备位声明”,就好像俗称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依军方提告的“先位声明”,也就是每人最多只能判赔1400多万元,表面上看起来与总数8000多万元相同。但因责任分担后,不可能每人都判赔最高额度,所以昨天一审判决结果,合计才判赔5900多万元。

  如果军方“先位声明”是陈肇敏等人应全部连带赔偿8844万多元,依法官判决看来,应该会胜诉,也就是陈肇敏等人应连带全数赔偿8844万多元。但依审判程序,“先位声明”胜诉后,“备位声明”就不会审理。

  办案军检 全案唯一免赔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提告向陈肇敏等人求偿案,当时承办江国庆案的军事检察官黄瑞鹏,是唯一没被法官判赔的被告,主要原因是无法证明他有违失或犯罪,因此判决免赔,不过军方可以上诉。

  判决指出,黄瑞鹏依江国庆自白、现场模拟录影带、刑事警察局及调查局证物监定书、军法医监定书和被害人血衣、裤、鞋等证据资料,将江国庆依杀人罪提起公诉。“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认为他也有违失,提告求偿1474万多元。

  黄瑞鹏表示,他并未遭判决有罪确定,军方不能向他求偿。

【编辑:马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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