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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子搭讪“要抱抱” 男子当真反被告上法庭

2014年07月16日 0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抱抱,带我回家”在酒店上班的女子“小春”,去年2月间酒醉后,至加油站向加油的民众要抱抱,最后坐上杨姓男子的车,杨带“小春”到汽车旅馆发生关系,事后“小春”发现杨并非酒店客人而报警,法院昨判杨某3年8月。

  “小春”向法官控诉,正常人如果遇到酒醉的人,应该是把对方送去警局或医院,不是带去汽车旅馆性侵,法官认定杨趁“小春”酒醉意识不清,带她到汽车旅馆,不尊重被害人,事后也未和解,因此判刑。

  判决指出,在酒店上班的“小春”去年2月9日凌晨下班,醉得很厉害,走到加油站向车主表示“抱抱、带我回家”,“小春”在杨姓男子停车加油时,打开杨的轿车右后车门进入车内,杨加完油即载“小春”离开,直接到汽车旅馆。

  杨某辩称“小春”是清醒自愿的,称他在车上就讲好交易价5000元,但他身上只有3000元,对方还骂他“小气鬼”,后来他叫出租车让对方回家。

  当时也在场的王姓男子证称,案发当日“小春”是突然出现,感觉她喝醉了,“小春”也有跑去跟其他客人讲,没人理她,他有看到“小春”坐上杨的轿车,是“小春”自己上车的。

  “小春”表示,她酒醉对于在加油站发生的事全不记得,侦讯时看监视器,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当时在干什么?更不知道有没有跟杨说好性交易。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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