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北逆子舞刀辱骂老母 法院判其退还赠屋

2014年07月19日 16: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76岁朱姓妇人前年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开五金店,盼照顾她至终老,不料,儿子去年持镰刀对她挥舞,咆哮、辱骂三字经,高喊“妈,你去死”,赶她离家,伤心老母要讨回房子,与儿子对簿公堂,一、二审都判儿子败诉房子应还老母,儿子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全案定谳。

  朱妇控称,她前年6月将新北市中和区房产赠与给儿子,但儿子未能善待她,每当儿子心情不佳,动辄以言语或肢体动作恐吓她,去年1月,儿子在五金店内对她大声咆哮、辱骂三字经赶她离家,还拿大镰刀在她面前挥舞说“妈你去死好了!”

  朱妇认为,儿子对她恐吓及侮辱,又未能履行赡养义务,以当天冲突的录音译文作证据,打官司讨回房子。

  儿子辩称,当天他没有用镰刀对母亲挥舞,骂三字经是他酒醉,单纯宣泄情绪。后来改口三字经是口头禅,他曾因车祸脑部受损,控制力低于常人,没有忤逆恶意。

  但一审依据录音译文,发现他不断辱骂母亲三字经,依伦常观念很难想象有儿子会以如此不堪入耳的言语与母亲交谈,不采信其说词,判他败诉房子应还母亲。儿子不服,一路上诉至“高院”,最后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李学磊)

【编辑:吉翔】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