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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投票同意18位新“监委”

2014年07月29日 2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台北7月29日电 (记者 黄少华 林永传)台湾“立法院”院会29日行使新一届“监察院”正副院长与“监委”被提名人同意权投票。结果,张博雅、孙大川获同意通过为“监察院”正副院长,另有16名“监委”被提名人也随后获通过。其他11名被提名人未获同意。

  从政30余年以来始终维持无党籍身分的张博雅,成为台湾当局五院中首位女性院长。

  台湾“监察院”职司弹劾、纠举等,根据有关规定,“监察院”设监委29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台湾当局领导人提名,经“立法院”过半数同意任命。

  为使此次同意权投票顺利,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妥协,同意开放投票,不亮票、不监票。结果,许多提名人都以达到或些微超过门槛(57票),惊险过关。

  其他获同意的“监委”被提名人有高凤仙、杨美铃、尹祚芊、江绮雯、章仁香、江明苍、方万富、林雅锋、李月德、刘德勋、陈庆财、陈小红、蔡培村、包宗和、仉桂美与王美玉。其中,高凤仙、杨美铃、尹祚芊为连任。

  张博雅1942年出生于台湾嘉义市,获日本杏林大学医学博士。1983年,张母许世贤在嘉义市长任内过世,张博雅追随母亲弃医从政,当选嘉义市长。此后,她曾任“立法委员”、“卫生署长”、“内政部长”、“中选会”主委等。

  近期,有关“监察院”的功能,受到台湾社会的广泛讨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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