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行政院长”以被告身份出庭:支持警方决定

2014年07月31日 08: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行政院长”以被告身份出庭:支持警方决定
    江宜桦(中右二)等人遭自诉杀人未遂等罪,昨天出庭说明当天决策与执法过程。图自《联合报》

  中新网7月31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警方在“反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运动”期间驱离攻占“行政院”群众,遭驱离的23人自诉指挥链上的“行政院长”江宜桦、“警政署长”王卓钧等人涉及伤害、强制、杀人未遂等罪;台北地院法官认为有必要厘清江宜桦等人是否为直接加害人,昨天(30日)下午传唤他们到案说明。

  江宜桦、王卓钧及台北市警察局长黄升勇、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分局长方仰宁及警务员涂欣安等5人准时出庭;由于自诉案的准备程序仍属于刑事侦查范围,所以不公开审理。法官昨天下午2时30分开始,以隔离讯问方式依序讯问江宜桦等人,深夜近10时才结束。

  江宜桦去年12月27日曾因“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出庭应讯,但当时是证人身份,并成为历史上首位到公开法庭作证的“行政院长”;江宜桦昨天二度出庭的身份则为被告,再创下历史纪录。

  据报道,由于本案是法院首次以被告身份传唤“行政院长”出庭,为避免学生和民众前来抗议发生冲突事件,辖区中正一分局出动200多名警力维安,约有近百名学生和民众到场表达支持状告江宜桦等人的立场,场面平和,没发生冲突。

  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的江宜桦,开庭前3分钟抵达北院,表情严肃,面对媒体询问不发一语。江宜桦历经2小时35分的庭讯,离开北院时,表情依旧严肃,不回应媒体任何访谈。“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说,江宜桦非常尊重司法,所以亲自出庭应讯,在庭上对法官询问详细回答。

  据了解,昨日的讯问,法官主要在了解群众和学生324攻占“行政院”,隔日凌晨警方强制驱离有关经过、决策如何形成,还有谁下达驱离命令,以作为被诉相关罪嫌是否成立的判断参考。

  据了解,江宜桦在庭上表示,王卓钧事前有向他报告警方将展开驱离行动,他同意且支持警方的决定,也希望能在上班时间前清空“行政院”。王卓钧指出,江宜桦并未限令警方何时清空“行政院”,驱离行动是台北市警局全权负责。

  黄升勇则说,警方驱离行动是依法排除违法攻占“行政院”的民众,并无不当,驱离过程由各分区担任指挥官的分局长视现场状况执行。

  方仰宁说,他只负责北平东路及北广场驱离行动,其他分区由其他分局长负责,他不了解状况,不过警方依法执勤,并未对民众施暴。警务员涂欣安被控将“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员黄铭崇拉进警方盾牌后方施暴部分,涂也否认涉案。

  反服贸学生、民众今年3月18日晚间占领“立法院”后,23日晚上又攻占“行政院”,砸毁部分办公室,警方24日凌晨强力驱离,部分民众与警方发生冲突,事后指控警务员涂欣安等警察施暴,并透过律师自诉江宜桦等人涉犯杀人未遂等罪。律师顾立雄说,本案能否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尚待合议庭评议,但他认为“应该很有可能”。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