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李登辉涉“国安密帐案”无罪确定:很欣慰(图)

2014年08月30日 14: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李登辉涉“国安密帐案”无罪确定:很欣慰(图)
李登辉 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李登辉被控“国安密帐案”,一、二审均获判无罪,特侦组昨天表示,基于“速审法”规定,决定不予上诉,李登辉因此案缠讼3年多,终获无罪确定。李登辉的律师高涌诚昨获知后表示,李对这样的结果很欣慰。

  高指出,在李有生之年,能够还他一个清白是最重要的,当初他在特侦组接受传唤,后来甚至被起诉,他真的非常沮丧,认为是奇耻大辱;他说,特侦组没有新的证据,硬是要起诉,硬是要上诉,就会有这样的结果。

  至于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部分,特侦组也决定不上诉,因刘二审被加重改判徒刑3年,刘曾表示,收到判决书后会上诉,争取自身清白,预料刘会提起上诉。

  特侦组表示,经与台湾“高检署”共同讨论后,认为李登辉一、二审都被判无罪,依“刑事妥速审判法”,除非判决有违反“宪法”、判例、“司法院”解释,否则检方不能上诉三审,所以决定不上诉。

  特侦组在2011年间认定李登辉、刘泰英等人涉侵占密帐公款779万美元,透过洗钱购买台湾综合研究院办公室及支付开销,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两人;一审判决李登辉无罪,刘泰英被判刑2年8月。检方上诉后,高院日前仍判决李无罪,但刘却被改判3年。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