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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机构有条件初审通过陆生纳健保修正案

2014年09月24日 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两个委员会今天联席初审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可投保全民健康保险,不过必须等到配套修法后才能施行。

  这项陆生纳入健保的法源依据,送“立法院”处理前须经朝野协商。

  据“行政院”版修法说明,外籍生与侨生都在全民健康保险纳保范围,在台就学的陆生却未纳入,“恐有失公平”,拟具“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条文修正草案。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得来台就学,其适用对象、申请程序、许可条件、居留期间、撤销或废止许可事由及其他应遵行事项办法,由“教育部”会同“内政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

  为了使在台就学的大陆学生可以比照在台居留的外籍生及侨生加入健保,将“停留期间”修正为“居留期间”;另外,考虑撤销及废止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学许可对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大,增列“撤销或废止许可事由”在授权办法中订定。

  民进党“立委”提出3项附带决议,大陆学生比照其他海外学生纳入健保体系,应考虑社会保险的公平、合理性及当局财务负担,保费应本于相同原则全额自付,并通盘检讨现行补贴措施,若有延揽外籍优秀学生等特殊政策考虑,应另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自行编列预算。

  附带决议还包括,修正条文应在全民健康保险法配套修正,并通盘检讨现行各项补助后始得施行。

  陆委会表示,未来草案通过后,陆生可依法加入健保,毕业后即应依规定离台并退保。另外,“教育部”也将会商“内政部”修订“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相关规定。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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